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

挥别

上星期五一早进入校园,就开始去完成离职前须办的手续。之前,人事部已给了我一张表格,需要四个不同的部门负责人签名,证明我已归还所有公司物品,方可离去。于是,我就像索取明星签名般,会见各个负责人,让他们在该表格,盖章签上大名。

临走前,用手机拍下了这两张照片,为我这三年来曾经在山城的校园留下足迹作为见证;同时,也为我五年的“误人子弟”生涯,写下完美的休止符。

别以为我为我的离去很伤感,其实,一点也不!要不然,也不会一早就去办离职手续,于10点10分(通常手表广告常展现的最完美时刻,哈哈!),潇洒的,头也不回的,绝尘而去!

再见了,希望我们后会有期!